宣城市开展2021年“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时间:2021-09-1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宣城市消保委、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宣城市“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2021年,全市共新增放心满意消费参创单位407家,新增县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187家,新增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24家。
制定工作方案。市消保委与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由点向线向面推进,做实做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在行业、街道、商圈、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召开推进会。4月16日,在广德市召开宣城市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推进工作会,宣读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表彰文件并对2020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部署全市2021年度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
发布规范性文件。6月23至24日,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对皖南川藏线宁国市和宣州区段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调研工作,采取调研座谈和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了公安、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川藏线沿线各乡镇政府以及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并实地走访了宁国市罗陵湾、宣州区五语堂农庄等民宿。在广泛征求市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科室及通过市局官网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宣城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实地检查申报单位。8月16日至25日,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对各地推荐的2021年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验资料、与负责人交谈等方式,重点围绕“五个放心消费”要求,检查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经营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消费维权标识标志和承诺书的宣传张贴、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的建立和运行等。对经营户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费维权标识标志和承诺书的宣传张贴不醒目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民主评议会。9月2日,市消保委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24户申报2021年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进行评议,经成员单位评议审定,一致同意推荐2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为2021年宣城市“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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