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对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行动
时间:2021-05-0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4月份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各所、队联动,对集贸市场、乡镇街道等重点区域;电器维修部、小电器批发部等重点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私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仅影响房屋内外环境,易引发高空坠物事故;“小锅子”高频头在接收和放大卫星信号时,有可能对人体尤其是孕妇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遇雷雨天气还容易发生电击事故;另外有些“非法小锅盖”可以接收到含有迷信、反动、分裂、暴力、低俗等非法内容的节目,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等带来极大危害。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均属违法,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相关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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