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饭店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饭店动态

“直播带货”不发货 调查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7-28 02:49:29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7月17日,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商场“直播带货”间抢购了两床秒杀价牛皮席,可谓欣喜之极!可当王女士到店提货时,却被告知无法供货,遂进行投诉。六安市消保委在接到双方的调解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

  经了解,原来王女士在浏览该商场会员直播间时,看中一款3999元的品牌牛皮席,直播间结算页面标价只要198元,遂立即订购了两床牛皮席。商家在王女士成功下单付款后,通过微信等途径立即告知王女士该款产品价格标错,并要求其申请退款。王女士拒绝了商家要求其申请退款的请求,坚持要求按照订单的内容去商场提货。

  市消保委通过回放当日直播间视频,发现商家对该款品牌牛皮席的价格、规格等信息宣传介绍为:1.8米规格牛皮席价格为1.58万元,当日直播优惠价为3999元。全程并未宣传该商品价格为198元,消费者对此也予以认可。同时,商家表示在发现订单结算页面的牛皮席标错价格后,立即重新更正价格为3999元,并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处理此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商场在直播全程并未宣传该款牛皮席价格为198元,但在订单结算页面价格标为198元,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失。结合调查的基本事实、该商品市场价格、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市消保委积极引导纠纷双方和解,经过调解,消费者取消1笔订单,商家退款198元;另一笔订单消费者以实际付款额198元去商场领取一床牛皮席。

  

  本案中,经营者基于“直播带货”形式售卖商品,经营者在直播间未进行商品价格方面的虚假宣传承诺,以此来吸引、误导消费者与之交易。当经营者发现结算页面价格标注错误,立即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防止不利后果扩大,但经营者仍存在一定的过失。作为网络交易经营者,理应秉承谨慎、诚信的经营理念,需对其发布的商品要约的所有信息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4393

独家报道︱团餐成长为中国餐饮业生力军

独家报道︱...

  2019年全国团餐总体运行平衡。团餐已发展到近1万亿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