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奖诱购”急需法治亮剑
时间:2021-03-31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不少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都曾收到过珠宝店发放的免费礼品券,领取毛巾、牙刷等小礼品还能免费抽奖,“恰巧”运气爆棚抽中大奖,掏几百元就能买走“高档”玉石珠宝。殊不知,这种抽奖模式背后有可能是商家精心设计的骗局(《新华每日电讯》3月24日)。
逛商场时抽中“一等奖”,玉石珠宝一折就能买到手,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且慢,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却会有陷阱。你遭遇的很可能就是“抽奖诱购”,所谓“高档”玉石珠宝,价格虚标了几十倍,即使一折到手,依然亏了。
这种骗局已是老套路,其中珠宝玉器店是“重灾区”。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石珠宝的定价区间较大,消费者难以鉴别。同时,商家的玉石并非假货,只是品级很低,消费者很难以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再加上“打折”后只掏了几百块钱,不少消费者也懒得花时间维权。这愈发让一些商家有恃无恐。
事实上,“抽奖诱购”是违法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在“抽奖诱购”套路中,工作人员宣称一等奖中奖概率低,但实际上近乎100%。这种欺骗消费者的做法已构成欺诈,经营者应给予三倍赔偿。同时,有关部门应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可见,对于“抽奖诱购”,一方面,消费者维权并非得不偿失,应积极维权;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亮剑有法可依,应进行常态化监管,对违法者决不手软。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18-208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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