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推行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
发布时间:2021-03-30 19:33:35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3月 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7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3月17日,记者走访发现,北京物美超市在门店贴出售后服务全面升级的公告,新增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目前,国内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销售方式,都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实施了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随着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期待的“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有望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在物美酒仙桥店里,“退货政策升级”公告出现在售货区。工作人员表示,3月16日晚间物美宣布升级售后服务,消费者线上线下渠道所购商品,如存在质量问题,持原始购物小票、手机订单,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可办理退换货手续;即便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如有需求,也可凭完整无损包装及完整附件,在7日内办理退换货。(记者 马婧)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zbj/gwzbj/202103/t20210319_276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