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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助听器反“添堵”消保委力助老年消费者成功维权

发布时间:2024-10-08 20:13:44 作者:佚名   来源: 上海市消保委网站

  在日益老龄化的社会中,助听器成为了许多老年人改善听力、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辅助工具。然而,市场上的助听器种类繁多,品质参差不齐,老年人在购买过程中往往容易遇到消费陷阱。

  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收到消费者郭女士的投诉,郭女士年近八旬,因年岁增长及耳膜穿孔导致听力逐渐下降,日常交流变得困难。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她决定购买一台助听器。在子女的陪同下,郭女士来到了一家自称“专业助听器验配中心”的店铺。销售人员热情地向郭女士推荐了多款助听器,并承诺这些产品具有先进的技术、卓越的音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郭女士选择了一款价格不菲的高端助听器。销售人员还表示这款助听器可以根据个人听力情况进行定制,确保最佳效果。然而,在佩戴了一段时间后,郭女士发现助听器效果并不如预期,杂音较大,且在某些环境下几乎无法听清对话。后来更出现了耳朵疼痛,发炎流脓等情况,经过医院核磁共振检查结果为“听觉神经瘤”。郭女士和家人意识到可能买到了不合适的产品,于是回到店铺寻求帮助。然而,销售人员却以“个人听力差异”“使用不当”等理由推脱责任,拒绝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辛辛苦苦积攒下的养老钱,购买的“高端”助听器不仅对生活没帮助,反而导致听力出现其他症状,气愤之下,郭女士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老年人是消费领域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不容忽视!在接到投诉以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店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郭女士提供的证据,以及消保委工作人员在现场的实地调查了解,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店铺的反复沟通协商。最终,该投诉得以解决,经营者在扣除10%手续费后为郭女士退款退货处理,郭女士表示非常满意。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本案中,郭女士原意是通过保健医疗器材实现辅助生活的功能,但实际上,却由于产品的不适用或可能的缺陷导致了产品无效甚至症状加重。

  在生活中,老年人作为保健品、医疗器械的重要消费群体,通常基于对提高生活质量、延年益寿的美好期待,在不清楚产品的实际功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的情况下,经不住经营者的诱导,从而购买商品。但实际上,医疗器械毕竟属于特殊的“专业化”产品,若使用不当,很有可能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不仅难以实现治疗、保健的目的,也不符合老年消费者提高生活质量、延年益寿的实际需求。

  浦东新区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专业助听器材时牢记以下几点:一是选好渠道,购买助听器时,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渠道或医院耳鼻喉科推荐的验配中心,避免在街边小店或网络平台上购买来路不明的产品。二是专业验配,每个人的听力损失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助听器需要根据个人听力情况进行专业验配。消费者应要求商家提供验配服务,并仔细了解验配流程和注意事项。三是保留证据,购买助听器时,务必保留好购买凭证、发票、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据。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权。四是积极维权,遇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应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寻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机构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315.sh.cn/html/jcdt/2024/09/30/6d034dbb-415e-4a96-be17-07766f4459b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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