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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经营主体登记,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拟被罚款2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22 04:55:13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21日,记者获悉,因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经营主体登记,近日,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拟被罚款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通过海南e登记取得经营主体登记。2024年1月5日,由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经办人郑某萍办理变更登记,所登记住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民大道53号国际大厦402-12-3。3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接到关于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的12345投诉。根据投诉内容,2024年3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海甸监管所执法人员上门核实,该登记住所为虚假地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将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再次上门核实,该登记住所为虚假地址。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地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9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拟对海口铂学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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