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达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范维保案
发布时间:2024-08-27 02:25:43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前期,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商务大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根据该大厦7号楼设备代码为31103101102018060021的电梯的维保记录显示,该台电梯于2023年8月17日9时至15时30分进行了维护保养。执法人员调阅相关监控录像后查实,上述时间段内当事人没有对上述电梯开展维保服务。当事人作为该物业的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登记虚假维护保养记录。案发后,当事人已重新对大厦内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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