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标的昌茂西沙海虾,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4-08-27 01:32:05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4日,记者获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2日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显示,因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昌茂西沙海虾,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5156元。
据介绍,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昌茂西沙海虾国抽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5月15日向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在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成品库和不合格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昌茂西沙海虾共生产10袋,其中2袋进行出厂检验,被抽检8袋,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56元,违法所得156元。
据悉,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昌茂西沙海虾,属于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25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