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参加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市(地)县(市)局长培训班(第三至四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参加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市(地)县(市)局长培训班(第三至四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市(地)县(市)局长培训班(第三至四期)的通知》(自然资人资函〔2023〕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厅的名额分配,做好辖区内名额分配和参训干部选调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排参训人员时,首先要以市(地)、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为主,其次再考虑安排近3年来进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干部参加培训。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参加部办行业培训作为加强行业培训、培养业务骨干力量、提高各级干部专业化能力的有利契机,统筹安排名额。
二、及时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报名,每期班的报名参训人员确定,要依据审批权限经相应领导审核后,务必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5天报省厅人事处。每期班向省厅报名时间是:第三期班5月11日前、第四期班6月21日前。报名时,参照部里培训通知中报名表(附件3)填写,由省厅统一汇总后向部里培训机构报送。赴南京的参训人员还要填报部里培训通知中接站表(附件4),由参训人员自行联系传真到南京谷里大酒店。省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报名到人事处。
三、参训人员名单一经上报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提前申请调整。不得私自越级组织参训报名。
四、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参加培训,要按照干部管理规定,事先分别向省、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请假。
五、做好培训资料保存归档,以备核查。
特此通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zrzy.jl.gov.cn/zwgk/tzgg/202405/t20240522_8911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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