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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21:56:03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近年来,市场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以“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销售、宣传酒类商品,严重损害党和国家机关形象,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为使广大消费者安全选购酒类商品,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大家理性消费,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认清“特供酒”的本质

  “特供酒”是指那些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这些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其背后隐藏的是不法商贩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二、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他们可能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

  三、选择正规经营商家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家,这些渠道通常有严格的进货审核和质量控制机制,能够确保所售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消费者还应注意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商品信息清晰、准确,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商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避免购买。

  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在发现可能存在“特供酒”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中来,共同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

  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买“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做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4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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